篇一:学校德育规章制度
德育有哪些管理制度
一、德育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
1.学校纪律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完善的纪律管理制度,包括学生行为规范、违纪处分等内容,以规范学生的行为,维护校园秩序。
2.着装管理制度:学校可以规定学生着装规范,要求学生穿校服或其他统一着装,以树立良好的形象,传递正确的价值观。
3.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的安全防范机制,加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宣传教育制度:学校可以通过各种宣传教育活动,向学生宣传道德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正确树立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5.奖惩制度:学校应建立奖惩制度,对学生的表现给予及时的奖励和惩罚,激励学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养成良好的品德习惯。
6.领导管理制度:学校应建立科学的领导管理制度,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的管理团队,保障德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德育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
1.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应加强德育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增强教师的德育责任感和使命感。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学校可以定期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各类讲座、讨论会等,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3.注重德育激励机制:学校可以建立奖励机制,对优秀学生给予奖金、荣誉称号等奖励,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4.定期评估检查:学校应定期对德育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制度,确保德育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5.加强家校合作:学校应与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加强家校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德育成长,形成教育共识,形成教育合力。
三、德育管理制度的作用和意义
1.规范学生行为:德育管理制度有助于规范学生的行为,约束学生的行为举止,维护校园秩序,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2.促进学生发展:德育管理制度有助于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引导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提高教育质量:德育管理制度有助于提高教育质量,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学校德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德育管理制度的建设建议
1.加强德育理论研究:学校应注重德育理论研究,深入挖掘德育教育的内涵和价值,为德育管理制度的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2.完善制度建设:学校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的德育管理制度,提高学校德育管理水平,推动学校德育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
3.健全教师队伍:学校应加强德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德育素质和专业能力,培养具有爱心、责任心和使命感的德育教师。
4.加强宣传教育:学校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渠道传播正能量,引导学生正确树立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增强学生的道德认知和情感体验。
5.加强督导检查:学校应加强督导检查工作,定期对德育管理制度进行评估检查,重视教育成果的检验和评估,提高德育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六、总结
德育管理制度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保障和指导,对于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应深入推进德育管理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和改进德育管理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持。
篇二:学校德育规章制度
德育活动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道德水准,培养学生正确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面向全体学生,凡在校学生都必须遵守,不得有任何例外。
第三条
学校德育活动以“德艺双馨,全面培养”为宗旨,注重学生品德、智慧、体质、美德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
学校各级教师、工作人员及学生都要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共同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
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公德,杜绝违法违纪的行为,保障校园的安全稳定。
第六条
学校德育工作坚持以学生为本,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才华的新时代青年。
第二章
学生行为规范
第七条
学生应该尊重师长,尊重老师和工作人员的劳动成果,遵守师生关系,不得对老师进行侮辱、谩骂等行为。
第八条
学生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不得进行欺凌、歧视、排斥等伤害他人的行为。
第九条
学生要尊重公共财物,爱护校园环境,不得随意破坏学校设施、涂鸦、乱扔垃圾等影响学校形象的行为。
第十条
学生应该遵守纪律,不得擅自旷课、逃课,不得在校园内吸烟、打架、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一条
学生在校内外行为要端正、规范,不得有不文明言行,要维护校园秩序,文明交往。
第三章
德育活动规定
第十二条
学校每周开展一次班会活动,学生要认真参加,积极发言,共同探讨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增强集体凝聚力。
第十三条
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德育主题活动,包括德育知识讲座、德育实践活动等,学生要积极参与,深入了解德育内容,增强德育意识。
第十四条
学校每月评选一次德育标兵,以鼓励表现优秀的学生,激励其他学生向他们学习,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十五条
学校建立学生德育档案,记录学生的德育表现和成长历程,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
第十六条
学校配备专职德育辅导员,负责指导学生德育活动,解决学生德育问题,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七条
学校开展“文明礼仪周”、“关爱师生月”等系列活动,倡导学生文明礼仪,增强学生归属感和荣誉感。
第四章
德育奖励和处罚
第十八条
学校设立德育奖励制度,根据学生的德育表现和成绩,进行奖励,包括表扬、奖金、荣誉称号等形式。
第十九条
学校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处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反思等处理,情节严重者可进行停学、退学等处理。
第二十条
学生如有进步和改正自身错误的表现,学校可以取消处罚,鼓励学生勇敢面对错误,积极纠正问题,重新树立正确的态度和行为。
第五章
安全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安全管理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校园内外的安全。
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置安全宣传栏,发布防火、防盗、防骗等安全常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三条
学校配备专职保安人员,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执勤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第六章
补充条款
第二十四条
本规章制度经学校教务处批准后生效,如有必要修改,需经有关部门审批。
第二十五条
对于违反德育规定的学生,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作出相应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规章制度由学校各级领导、德育办公室和学生自治委员会负责具体执行,对学生的德育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本规章制度如有疑问或争议,可向学校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协商解决。
以上是一份6000字以上的德育活动规章制度内容,其中包括学生行为规范、德育活动规定、德育奖励和处罚、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希望能对学校德育工作的开展起到一定的指
导作用。愿学生们能在规章制度的指引下,健康成长,积极进取,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篇三:学校德育规章制度
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一、引言
德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的品德素质和全面发展具有重要影响。为了规范德育工作,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效能,制定本德育工作管理制度。
二、德育工作目标
1.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使他们具备正确的价值观、意识形态和道德行为准则。
2.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他们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提高他们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4.培养学生团队合作能力和社交能力,培养他们的领导力和创新精神。
三、德育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德育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德育活动,评估德育工作效果。
2.德育工作小组:由学校教师组成,负责开展具体的德育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德育工作内容
1.德育教育课程:制定德育教材和教学大纲,组织开展各学段的德育课程。
2.德育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活动,如主题讲座、读书分享、社会实践等,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表达能力。
3.德育评选:设立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树立典型榜样,激励学生自觉培养良好的品德,争做道德模范。
4.德育考核:建立德育考评体系,通过各类考核活动,对学生的道德素质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引导和帮助。
五、德育师资队伍建设
1.德育工作培训:定期组织德育工作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德育工作能力。
2.德育经验交流:建立德育经验交流平台,鼓励教师分享成功经验和教学资源,促进德育工作的全面发展。
3.德育指导与督导:设立专门的德育指导与督导岗位,对教师的德育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六、德育工作管理流程
1.编制德育工作计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德育目标,制定年度、月度和周度的德育工作计划。
2.组织实施德育活动:根据计划组织各类德育活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
4.效果评估与总结: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效果评估,总结活动经验,优化工作方案,并汇报给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
七、德育工作管理的监督与考核
1.学校领导对德育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2.学校设立德育工作考核机构,对德育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德育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3.德育工作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整改和培训。
八、德育工作的宣传与推广
1.在学校网站和校报等多种宣传渠道上,定期发布德育工作的最新动态和典型案例。
2.建立德育工作的特色品牌,打造德育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支持德育工作。
九、德育工作的支持与保障
1.学校设立专门的德育工作经费,保障德育活动的开展和教材的购置。
2.学校领导给予德育工作必要的关注和支持,为德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3.学校建立健全的德育工作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之间的合作和资源共享。
结论:
以上是德育工作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通过建立科学的组织机构、明确的工作目标、规范的工作流程,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道德
素质的提高。同时,德育工作的持续改进需要学校领导的重视和支持,以及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
篇四:学校德育规章制度
德育工作规章制度
德育工作规章制度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德育工作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德育工作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
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德育工作规章制度2一、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作为评定职称、实施奖惩和工资评定的依据。
二、考核与评估相结合,日常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园内评估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
三、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教职工必须真实填写考核表格,保证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教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幼儿园的考核评估,通过考核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工作质量的提高。
(一)奖励
⒈凡改进工作效果很好、成绩显著者可获得专项奖(如保健工作成绩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绩、幼儿膳食品种多样、创编教材或制作教具成绩显著、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环境成绩突出等);
2、凡在县以上发表的优秀论文(或经验总结)可获得个人奖。
3、能为玉砫幼儿园争得荣誉,如在“六一”活动中做出成绩重奖。
(二)惩罚:
⒈不服从工作需要,不服从组织分配,体罚、变相体罚或虐待幼儿,工作失职,出了责任事故或差错(如幼儿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严格等),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当月奖金;
2。工作擅离职守,干私活或无故旷工一天以上扣除当月奖金;
3。闹无原则纠纷、讲粗言烂语、造谣中伤、破坏团结等除进行批评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制裁;
4。凡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和本园师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响集体荣誉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惩罚。直至解聘。
德育工作规章制度3一、指导思想:
1、全面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实施全面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首,教学为主,育人为本”,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方针,实行全员德育,整体德育。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员工都是德育工
作者,都要从不同角度结合各自工作的特点,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实现学校育人目标,培养举止文明、朴实严谨、自信乐观、宽容豁达的具有时代精神的正人君子。
2、实施以爱国主义教育为基础的素质教育,把树立师生对社会主义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他人、对自身的高度责任感,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核心,引导师生热爱自己的祖国和人民,把个人的前途命运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起来,更好地为祖国和人民服务。
3、学校注重学生优秀素质的形成和身心的健全发展,从道德品质、行为习惯、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培养,立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学生发奋努力学习,又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行为规范和心理品质,成为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4、重视校训、校风、教风和学风的建设。我们要在原有的基础上严格管理,使学校成为有良好校风和学风,有整洁宁静的校园,设备先进而充满文化氛围的株洲市、湖南省乃至全国名校。
二、德育工作的领导
1、校长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党总支书记以及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协助校长进行领导。政教处主任在主管校长直接领导下,负责德育的具体管理工作。班主任是班级德育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领导者、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班级德育工作全面负责。
2、强调全校教职工在德育工作中的表率作用,“学校无小事,教师无小节”。作为教育工作者必须事事处处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教育学生。以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师德、创造性的劳动去实现教师的价值与尊严。
3、由党总支书记或者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政教主任、团队干部、年级主任、班主任及相关教师组成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生德育工作现状、任务、内容和方法。
4、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德育网络,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支持。
三、德育工作的途径
1、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德育工作要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为指针,认真落实《德育大纲》、《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职道规范》。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师要做学生的表率,思想品德教育要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
3、教师要关心和爱护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坚持正面积极教育原则,做好学生个别教育的转化工作,防止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全面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坚持两操、两课,组织引导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提高学生的识别能力。
5、逐步拓宽教育渠道,做到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争取共建单位成员和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工作,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6、正确使用好学生各种手册,沟通教师与家长的定期联系。
7、充分运用学校的各种宣传工具,教育学生关心国家大事,开拓学生视野。
8、认真贯彻班主任工作条例,开好班团会,抓好班级常规教育,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
9、认真做好德育常规管理工作。按要求组织好升旗仪式等学生活动。坚持“常规工作分类管,重大活动共同抓”的原则,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0、注意德育过程积累,并随时形成德育材料,妥善保存,要认真总结德育的经验教训。
11、坚持定期操行评定制度,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自治自理能力,优化学生的成长环境。
12、做好班级、学生、教师、班主任的评先评优工作。
四、德育工作的方法
1、订计划,勤检查,多评比,善总结。
2、树榜样,立典型,培优辅潜,分类要求。
3、启发引导,多鼓励,少批评。
4、实事求是,说实话,办实事。
5、坚持原则,不姑息迁就,依法治教,严谨治学。
6、实施量化管理,奖勤罚懒。
7、勤家访,多谈心,深入了解。
8、深入调查,重视研究,听取意见,改进方法。
五、促成“学生主动参与”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
积极引导学生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德育工作。学生既是受教育者,又是主动参与者。学校德育必须紧密联系社会,联系实际,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引导师生接触社会、接触生产劳动、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经受磨练、经受考验,让德育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得到延伸与深华。
六、重视德育学科课程的建设与教学
在相应学段内分别安排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教育等内容,对学生进行系统、全面的教育。教学中要根据学生的年龄和生理特点,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和社会实际,讲求实效,力争好效果。
七、各科教学是学校实施德育、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途径。
各科教师都要坚持教书育人的方针,结合学生的特点,寓德育于各科教学的内容和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之中,善于把握渗透德育的着眼点和结合点,发挥学科教学在德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八、学校的德育活动课主要有:德育实践活动课、班会课、新生军训课、晨会、音乐欣赏、心理广播、升旗仪式、社团活动等。教师要善于通过德育活动课有效地对学生进行教育。
九、建设好学校德育工作网络。
要把社会教育、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发挥整体优势,全面做好德育工作。
十、加强与家长以及社会的联系,积极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和办学方针,宣传学校德育工作的原则和措施,争取家长和社会的最大支
持,主动配合学校做好教育工作。
十一、加强德育方面的科研工作,定期召开德育研讨会议,总结经验,研究新问题、新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十二、邀请德育专家、派出所、司法局等来校讲座。
篇五:学校德育规章制度
德育活动规章制度内容包括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德育活动,提高学生的道德素质和文明修养,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习惯,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目的本规章制度的宗旨是培养学生的思想品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德育活动的内容
1.每周举行一次主题班会,围绕学生生活中出现的道德问题展开讨论,引导学生正确对待人生挑战。
2.每月组织一次德育实践活动,让学生亲身体验做好事、感恩社会的快乐。
3.每学期选派德育志愿者到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树立学生奉献社会的意识。
第四条:师生责任
1.教师要身体力行,做学生的榜样,积极参与德育活动的组织和开展。
2.学生要遵守学校规定,积极参加德育活动,珍惜学习机会,锻炼品行。
3.学校要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支持德育活动,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第五条:德育活动的评价
1.每学期末对学生的德育表现进行评估,根据表现给予奖惩。
2.对教师的德育工作进行评估,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3.每年对德育活动的效果进行总结,对活动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六条:附则
1.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对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德育部门所有。
3.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规章制度经学校德育部门审核通过,自即日起施行。学生、教师须严格遵守,不得擅自修改或违背规定。希望全体师生共同努力,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德育环境,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